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原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传达贯彻自治区党委有关会议精神
11月10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原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说明》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传达贯彻全区党委秘书长会议和全区改革办主任座谈会精神。
市委书记白玉刚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世宏,市委常委王峰、冯超、赵文亮、赵明广、于新芳、刘瑞杰、张占林、苏翠芳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毅、市政协主席王建国、鄂尔多斯军分区司令员孙奎远等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基层党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准则》《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思想武器和行为规范,是党员党性修养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反反复复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真正把《准则》《条例》各项要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有关要求,为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作表率。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结合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我市创新引领、绿色转型,全面建成较高质量小康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会议强调,全市党委办公系统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李纪恒书记重要批示重要讲话和全区党委秘书长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三服务”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党委办公部门要对照全区党委秘书长会议提出的需要着力加强和改进的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努力推动我市“三服务”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各级改革责任部门要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区改革办主任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加大督察力度,全力推进改革责任落实、举措落地,确保全年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市第四次党代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更多推荐本期编辑:何苗 校对:李丹妮